一、什么是海綿城市
《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對海綿城市定義如下:
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二、海綿城市的發展及相關政策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實現生態文明的主要途徑是“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而海綿城市就是實現生態文明的新型創新途徑。
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提到“要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
2014年11月,住建部頒布《海綿城市建設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提出了海綿城市建設一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基本原則,規劃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及其構建技術框架,明確了城市規劃、工程設計、建設、維護及管理過程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內容、要求和方法,指出海綿城市的主要實施路徑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的保護;二是生態恢復和修復;三是低影響開發。同時提供了我國部分實踐案例,要求各地積極推行。
2015年1月,財政部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啟動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申報工作。2015年7月,住建部印發《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全面啟動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2015年1月19日,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的講話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下發通知,決定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試點城市應將城市建設成具有吸水、蓄水、凈水和釋水功能的海綿體,提高城市防洪排澇減災能力;年徑流總量目標控制率應達到住房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要求。
2016年3月22日陜政辦發[2016]20號:通過海綿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較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7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2015年經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評審,西咸新區成功入選,成為西部地區第1個“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
陜西咸辦發《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2017]114號:方案和施工圖審查,新區項目的方案設計及施工圖報審時應嚴格按照海綿城市指標要求對施工設計進行專項核查。前期海綿專項檢查工作由西咸新區海綿辦委托灃西新城海綿城市技術中心負責,各新城、園辦需逐步建立海綿城市技術支撐機構,盡快達到獨立核查能力。新區所有建設項目需組織海綿城市專項工程驗收,并提交建設部門備案。專項驗收未通過前不予整體竣工驗收。
三、海綿城市技術措施設計
1. 設計依據
· 《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住房城鄉建設部2014年10月
·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術規程》(CJJ/T135-2009)
·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2016年版)(GB50014-2006)
·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50332-2002)
· 《給水排水工程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2002)
·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城鎮建設部分2013年版)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 (2016)
· 《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GB/T50805-2012)
· 《防洪標準》(CB50201-2014)
·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 (2016)
· 《透水磚路面技術規程》CJJ/T1882012)
2. 設計原則
海綿城市建設應遵循生態優先等原則,將自然途徑與人工措施相結合,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較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統籌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統性,協調給水、排水等水循環利用各環節,并考慮其復雜性和長期性。
3. 總體設計目標
· 生態水資源保護,保護建設場地原始生態。
· 水資源綜合利用,合理利用回收雨水代替市政雜用水,節約水資源。
· 保護城市水環境,確保水環境安全,水體無黑丑現向。
· 確保城市水安全,城市及項目小區無內澇風險。
· 建立包括水生態、水資源、水環境、水安全、制度與文化建設及顯示度六大方面的海綿城市建設指標體系,充分體現海綿城市建設“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總體控制目標。